1.社会保障卡与医疗保险卡有什么区别?
答:社会保障卡是经市政府批准,按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技术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联相关标准,制作的“一卡多用、全国通用”并带有金融借记功能的复合卡。该卡具有凭证、记录、查询、金融等功能。不仅可以凭卡看病就医,还可以凭卡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各项优惠待遇、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等劳动保障各项业务。
2.参保人员何时开始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按照我市社会保障卡制发工作总体安排,2009年4月1日后停止受理职工医疗保险卡的申请工作。已制发的职工医疗保险卡继续使用。计划2010年开始分期分批组织换发社会保障卡。
2009年社会保障卡申领对象主要指: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含城镇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未领取职工医疗保险卡人员;开发区或塘沽区曾经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领取职工医疗保险卡的人员;损坏、丢失职工医疗保险卡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
3.社会保障卡应到哪里去申领?
答:申领社会保障卡时须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凭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就近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工作人员打印申请表,经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确定无误并交付工本费5元/张后45天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4.医保卡因丢失、损坏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本人凭有效证件到职工医疗保险卡的开户银行办理医保卡挂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及有效证件受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本人如提出变更服务银行(如:原职工医疗保险卡的服务银行为A行,现申领的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为B行),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须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发放单位即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开户银行(即A行)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5.开发区、塘沽区单位批量申领社会保障卡人员,损坏、丢失社会保障卡后到哪里重新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开发区、塘沽区以单位名义批量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损坏、丢失社会保障卡后,本人须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凭本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及服务银行的《挂失通知单》到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和平区西康路2号)办理补换业务。
6.目前,“三区”内没有设立劳动保障服务中心,那么单位坐落在三区、且居住在三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到哪里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可以到其办理暂住证的街道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社会保障卡,也可以直接到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和平区西康路2号)申领社会保障卡。
7.外来务工人员在天津办理退休后回原籍的,到哪里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应由其原单位负责人到其单位所在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代理申领社会保障卡。
8.曾经参加过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领取了医疗保险卡的人员,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现在须办理社会保障卡吗?
答:目前此类人员可以不办理社会保障卡。
9. 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卡能由单位代办吗?
答:目前,开发区、塘沽区未以单位名义为职工批量申领过社会保障卡的单位(包括新成立单位),应由用人单位到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和平区建设路18号)为职工集体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10.办理社会保障卡后是否还需办理医疗保险证?
答:不需再办理医疗保险证。
11.目前,已领取医疗保险卡的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其医疗保险卡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目前,已领取医疗保险卡的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的,应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原制发的医保卡在换发社保卡前可继续使用。
12.该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障卡时提供的是15位的身份证,申领之后做了身份证升位。那么他还用重新办理社会保障卡吗?
答: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会保障卡。办理社会保障卡时系统已经自动为其升位为18 位。
13.社会保障卡须激活后才能使用吗?
答:由于社会保障卡具有银行卡的金融功能,为了保障个人资金安全,需要到其选定的服务银行激活其金融功能。但在未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的情况下不会影响持卡人看病就医。
14.社会保障卡的激活是否在全国任何一家发卡银行的营业网点都可以办理?
答:目前,社会保障卡的激活只能在本市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15.办理社会保障卡后,医疗保险卡中个人账户余额如何处理?
答:办理社会保障卡后,如果原医疗保险卡开户银行与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相同,系统自动将医疗保险卡资金转入社会保障卡内;如果原医疗保险卡开户银行与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不同,医疗保险卡账户中的资金无法自动转账到社会保障卡中,领取社会保障卡后须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发放单位即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开具《职工医疗保险卡清户通知单》,在确定社保卡能正常使用后,凭通知单及本人有效证件到原职工医疗保险卡开户银行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卡的清户。
开发区、塘沽区单位批量申领社会保障卡前,职工从市内参保转入开发区或塘沽区参保,现同时具有医疗保险卡和社会保障卡两种卡的人员,其原医疗保险卡中个人账户余额处理方法同上。
16.医疗保险卡卡面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
答:卡面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应对其有误信息进行修改(身份证信息有误到公安部门更改;参保信息有误到参保地的社保分中心更改),信息更改后,到服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然后持本人的有效证件及服务银行的《挂失通知单》方可申领社会保障卡。
17.社会保障卡办理过程中,在经办网点照相是否收取费用?
答:不收取费用。
18.社会保障卡在办理激活手续前发生丢失,银行可否为其办理挂失手续?
答: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的服务银行办理挂失即可(挂失后不能解挂)。
19.持有一代身份证的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持有本市一代身份证的人员,因在公安部门系统中没有其彩色照片,但经本人同意,也可使用其一代身份证的照片就近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社会保障卡。
20.如果有特殊情况(如老人年纪过大等),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社会保障卡,被委托人需持什么材料为其办理代办手续?
答:社会保障卡由本人申领。如果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由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两者关系证明、委托人的数码照片盘为其办理申领手续。
21.目前,开发区、塘沽区哪些单位仍可以为职工批量办理申领社会保障卡手续?到哪办理?
答:目前,开发区、塘沽区欲已单位名义为职工批量申领过社会保障卡的,可由用人单位到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和平区建设路18号)为职工集体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22.曾参加过社会保险,现处于失业状态、未在参保状态下的人员,能否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曾参加过我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未在参保状态下的人员,同样可以申办社会保障卡。
23.开发区、塘沽区单位批量申领社保卡后新招用人员,应到哪里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开发区、塘沽区单位批量申领社保卡后新招用人员,应持相关材料就近到本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社会保障卡。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的,应由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书面说明原因,本人持相关材料及书面说明到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事务服务大厅(西康路2号)申领社会保障卡。
24.外来务工人员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凡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证件(没有暂住证的还应携带本人头像电子照片),就近到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手续。
25.哪些人可以到市级经办网点(西康路2号)办理社会保障卡?
答:凡在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办理社保卡的人,由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具证明,均可到市级网点申请社保卡。
26.什么是社会保障临时卡?
答: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是一种没有金融功能、只能在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的卡,该卡可以实现医疗费用的网络结算,其有效期为45天。
27.哪些人可以申领临时卡
答:凡是已申请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由于其急需看病,在社会保障卡没有领到前,均可向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交纳5元押金,由工作人员进行申请人与临时卡的系统关联匹配后,即可领取临时卡。